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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始人该怎样掌握公司控制权
发布时间:2016-12-20阅读次数:
摘要:引言:2016年6月23日深夜,一直对万科重组预案没有表态的宝能系终于亮明了态度,选择跟华润站成一队。他们几乎使用相同口径指出万科“内部人控制问题”。这显然不是巧合——他们简直是在昭示天下,万科第一大股东宝能和第二大股东华润已经在一起了,联手反对王石。老王以为,他会像一位白衣骑士般,身披金甲圣衣、驾着七彩祥云拯救万科后谢幕,退隐江湖。但他既没猜中这开头,也没猜中这狗血的结局。到最后,好像万科的敌人,只剩下王石自己。一、创始人失去控制权,甚至被踢出局万科股权争夺战,被看作是这十几年来最重的一场商业大战。...

引言:2016年6月23日深夜,一直对万科重组预案没有表态的宝能系终于亮明了态度,选择跟华润站成一队。他们几乎使用相同口径指出万科“内部人控制问题”。这显然不是巧合—— 他们简直是在昭示天下,万科第一大股东宝能和第二大股东华润已经在一起了,联手反对王石。老王以为,他会像一位白衣骑士般,身披金甲圣衣、驾着七彩祥云拯救万科后谢幕,退隐江湖。但他既没猜中这开头,也没猜中这狗血的结局。到最后,好像万科的敌人,只剩下王石自己。

一、创始人失去控制权,甚至被踢出局

万科股权争夺战,被看作是这十几年来最重的一场商业大战。这个曾经最纯净、最透明的中国企业治理典范。1988年创立万科、一路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王石,也一直以万科为荣,把自己视为万科的守护神!无论是爬喜马拉雅山还是烹调红烧肉,只要万石有难,自己就会像至尊宝一样,身披金甲圣衣、驾着七彩祥云,分分钟回来拯救万科。可惜,王石这次既没猜中这开头,也没猜中这狗血的结局。英雄还是那个英雄,时代变了,环境变了,画风也变了。然而,不久之前,汽车之家CEO秦致给公司内部员工的邮件流出,邮件显示,在平安入股汽车之家并成为第一大股东之后,汽车之家原有管理层将被平安清洗,秦致的CEO职位和钟奕祺的CFO职位已被替换。致和王石尴尬的背后,是两家公司管理层对公司控制权的逐渐丧失,才酿成了如今的局面。

然而,万科和汽车之家的创始人出局并非特例。管理层持股被稀释至个位数的企业并不再少数。一旦“野蛮人”进入,就很可能发生下一个汽车之家或万科的故事,公司管理层将面临被踢出局的危险。实际上,类似的情况还在去哪儿身上发生。根据去哪儿2015年4月提交给SEC的文件显示,整个去哪儿高管团队持股比例为14.5%,百度占总股本的51.4%,且百度拥有约68.7%的投票权。今年1月初,去哪儿与携程正式联姻,随后去哪儿CEO庄辰超宣布离职。据悉,此次联姻实际上此前遭到了庄辰超的反对,不过由于联姻主导者百度拥有超过50%的投票权,庄辰超的意见已经变得无关紧要,最终只能被迫接受并选择出局。

那我们不禁要问,对这些辛苦创业,用心血在为公司拼搏的创始人是怎样一步步沦落到失去控制权,甚至出局的境地?!下面安徽股权激励律师就和你们说说创始人为了避免失去对公司的控制权,应该怎么样做?

二、公司在不同阶段,创始人掌握控制权的方法

(一)初创及天使轮阶段

1、核心人员:联合创始人(创始人)、初期员工

2、防范控制权风险的方法-股权代持

创始人可以代持隐名股东身份间接控制公司的股权,此方法适用于未上市的内资架构公司。股权代持又称委托持股、隐名投资或假名出资,是指实际出资人与他人约定,以该他人名义代实际出资人履行股东权利义务的一种股权或股份处置方式。也就是说公司核心创始人可以通过以代持隐名股东的方式间接控制公司的股权。通过股权代持,可以将其他股东的股权集中到创始人身上,增强其控制权;使公司的股东更加清晰简洁,方便工商信息登记。

此方法适用于管理小股东或不太稳定的股东。隐名股东由于特殊原因借用他人名义,在公司章程、公司名册、工商登记不显现其名。需要注意的是,隐名股东的权利需要通过签订代持协议来得到保护。另外,具体代持协议的内容必须要请一位资深律师来把关,从而控制投资风险,确保隐名股东对控制权的掌握。

安徽股权激励律师支招:核心创始人要掌握50%以上的股权,并且要代持其他股东20%的股权,联合创始人的持股比例为10%—15%,投资人一般占10%—15%的股权。

(二)A、B轮阶段

       1、核心人员:中层高管(VP、总监)、全体员工
       2、防范控制权风险的方法:

(1)有限合伙持股

创始人可通过持股平台来间接控制公司,此方法适用于内资架构的公司。有限合伙是一种合伙企业,与普通合伙企业相比,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分为普通合伙人(GP)和有限合伙人(LP)。二者的区别就是只有普通合伙人才能执行合伙事务,承担管理职能,而有限合伙人只是作为出资方,不参与企业管理。由此,可以让非创始人股东成为LP(有限合伙人),使他们仅作为出资方,但不参与企业管理;同时,要让核心创始人担任GP(普通合伙人),既作为出资人,又参与企业管理,从而掌握公司的控制权。

安徽股权激励律师支招:采用此方法,除创始人之外的其他股东,只能是有限合伙的LP,只享有经济收益而不参与有限合伙日常管理决策,也就不能通过有限合伙控制公司,最终也不会影响到创始人的控制权。

       常见于公司的股权激励措施,如:核心创始人可以再注册一家有限合伙企业,使员工担当LP,充当出资人,但没有管理权,而创始团队当GP,掌控管理权。

(2)董事会
     通过控制董事的提名和罢免,掌握董事会的多数席位,此方法适用于内资及VIE架构的公司公司的日常经营事项,主要由公司执行董事或董事会来决定。一般情况下,公司很少需要开股东会,所以也很少通过股东会的控制权来参与公司日常经营。所以,如果控制了执行董事或董事会,也就控制了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核心创始人可以占有公司董事会的大部分席位,以保障决策效果和决策效率。控制董事会最重要的法律手段是控制董事的提名和罢免。

安徽股权激励律师支招:创始团队在建立公司时就要有控制董事会的意识,提早在公司章程中规定控制董事会的相关条例,把控董事的任免及席位。例如:投资协议——每增加一个董事席位,就要增加1个创始人席位。这样就可以保证创始人的席位永远都多于投资人的席位,进而牢牢锁住决策权。同时,随着公司的融资发展若前轮投资人的股权稀释到一定程度(例如10%以下),建议应缩减前轮投资人的董事委派权,毕竟过于庞大的董事会组成也不利于公司运营决策的快速有效进行,建议上市前公司董事最好不要超过5-7名。

(三)C轮及以后

1、核心人员:高级管理层(VP、CXO)、全体员工

2、防范控制权风险的方法:

(1)有限合伙持股(具体内容同上)

(2)一致行动人协议

创始人可通过协议集中部分股东的投票权,此方法适用于内资架构公司。"一致行动人协议"即通过协议约定,某些股东就特定事项投票表决采取一致行动,意见不一致时,某些股东跟随一致行动人投票。使众多的投票权变相的集中到核心创始人身上,从而主导这群人的投票。比如,创始股东之间、创始股东和投资人之间就可以通过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加大创始股东的投票权权重。一致行动协议内容通常体现为一致行动人同意在其作为公司股东期间,在行使提案权、表决权等股东权利时做出相同的意思表示,以其中某方意见作为一致行动的意见,以巩固该方在公司中的控制地位。

安徽股权激励律师支招: 得到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协议,创始人就拥有了多位股东的投票权以及对多数董事的控制权,其在股东大会以及董事会上就会拥有更多的话语权,并能实现控制决策结果与创始人本意保持一致。这是一个可以长期使用的方法。特别推荐创始人团队是多人的情况下,初期主要创始人就应该和其他创始人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确保创始人团队的一致性。创始人可以经常关注分散股东的投票权,尽早与其签订一致行动人协议,从而增强自己的控制权。

(3)境外AB股计划

此方法适用于VIE架构公司。如果公司在境外注册或使用境外架构、引入外资,可以考虑“AB股计划”,即“同股不同权”制度。A类股通常由投资人与公众股东持有,B类股通常由创始团队持有。举例:京东早期,刘强东就用7年融资20亿美元,却能始终把握公司控制权,这值得所有创业者学习,境外AB股计划就是刘强东采用的方法之一。根据京东的股东协议,刘强东及管理层持有的股份每股代表20份投票权,其他股东持有的股份每股只能代表一个投票权,这样刘强东及其管理团队虽然只持有20%左右的普通股,但是由于有双层投票结构保护,其投票权能确保股东会上重大议案有绝对的发言权。类似的案例还有:(1)百度:创始人B股,1股=10个投票权;(2)京东:创始人B顾,1股=20个投票权。

安徽股权激励律师支招:创业公司可以规定A类股每股设定为1个投票权,B类股每股设定为10个投票权。(如:Facebook、Google、百度)

(四)其他

另外,不论公司正处于哪个阶段,核心创始人都要掌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及公章。

法定代表人及公章:  对于初创公司来说,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和法定代表人通常会由首席创始合伙人担任,一般不会出现董事长、总经理和法定代表人旁落或失去公章控制的情况,但是在公司有数位作用相当的联合创始人时需要注意法定代表人和公章(以及公司营业执照以及银行账户等公司印鉴)的控制问题,防范联合创始人出现冲突时可能出现该问题,影响公司发展。

三、小结

       创业初期往往是创始人之间的蜜月期,其他股东也可能基于对创始人的信任,会默许公司控制和决策由创始人的主导,但随着公司的发展壮大很容易发生利益分配冲突,这是考验一家初创公司的严峻时刻,往往决定创业公司的前途和命运,如果创业者在蜜月期就考虑到前文提及的公司控制权的问题,事先合理设计股权结构和控制机制(例如创始合伙人退伙时的回购机制),可能在危机时刻成为解救公司的秘密武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