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客户
安徽曼哈曼物资有限公司位于合肥市滨湖新区惠园3幢806室。主要经营钢材,水泥,砂石,五金交电,红砖,墙体材料,酒店用品,厨房设备及用品销售;餐饮企业管理咨询,餐饮项目策划及投资。以全新的管理模式和周到的服务,用心服务于客户。
股权受让中的风险点和问题比较多,如转让的股权是否具有完全、合法的处分权、是否已履行法定程序、获得相关授权或者批准等。其中,容易被忽略的是标的公司的或有负债。“或有债务”不仅包括已经约定的条件或允诺的责任,待条件成就时,就可能发生的或有债务,如担保债务,而且包括具有偶发性的,不可能在会计报表上有所记载的或有债务,如产品质量债务等。
法律风险:
1、标的公司存在未知的或有债务,如标的公司对外偿债,将影响受让股权的价值。
2、“零对价”股权存在风险。公司法解释三规定,未尽出资义务的股东转让股权时,知道该未尽出资义务事由仍受让股权的受让人应当与该股东承担连带责任。因此要注意“零对价”受让股权的风险。
虚假出资的法律风险:
1、已出资股东也可能为其他股东的虚假出资行为“买单”;
2、出借资金协助他人进行虚假出资的,也要承担连带责任。
非货币财产出资的法律风险:出资财产的价值或权属存在瑕疵。
虚假出资风险防范措施:企业在对外投资时应加强对其他股东的资信调查;除自己足额出资外,还必须认真监督其他股东的出资情况。
非货币财产出资防范措施:注意出资协议的约定,在出资协议中写明:“投资方保证,所投入的高新技术投资前是其独家拥有的技术成果,与之相关的各项财产权利是完全的、充分的并且没有任何瑕疵”,并约定投资方违反承诺的赔偿责任。
项目组成人员:
项目负责人:程晓凤律师,联系方式:13866742662
业务领域:专注于企业治理、股权架构设计、股权激励、股权融资、财税筹划、新三板、投融资、私募股权基金、并购重组、全球资产配置等企业法律事务。
团队成员:王高强、牛佳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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