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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望所中标“安徽省省直单位法律咨询定点单位”
发布时间:2019-11-15阅读次数:
摘要: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进一步指出,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立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

近日,安徽合望律师事务所成功中标“安徽省省直单位法律咨询定点单位采购”项目。合望将与安徽省省直相关单位开展以下工作内容:

一、担任常年法律顾问的工作内容

1)就具体咨询事项,为委托单位解答法律问题,必要时提供书面意见;

2)草拟、修改、审查合同及相关的法律事务文书;

3接受委托单位委托,参与经济合同或者重大项目的谈判,审查和准备相关法律文件;

4)应委托单位要求,每年不少于两次向委托单位工作人员进行与其业务有关的法制宣

传教育,或者举办专题讲座、培训;

5)应委托单位要求,发布律师函及启事;

6)及时向委托单位提供与其业务有关的最新法律动向,进行法律风险提示;

7)就委托单位在日常工作中可能出现的各类纠纷等事项,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

案,对已经面临的债务纠纷与第三方进行交涉,出具律师函,维护其合法权益;

8)就委托单位日常管理等方面的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提供法律依据、进行法律方案的设计和论证;

9)按照委托单位要求参加重要会议,并可以就会议所形成的内容、决议、纪要等文本进行见证;

10)接受委托单位委托,签署、送达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11)与委托单位约定的其他法律事务(可以包括部分案件代理)

二、案件代理的工作内容

1)法律咨询;

2)代拟各类法律文书;

3)代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或者诉讼财产保全;

4)代为起诉或者反诉,代为申请执行;

5)代为申请证据保全,代为申请回避;

6)调查、收集证据,出庭参加诉讼,并出具书面代理意见;

7)代为办理执行过程中的所有事务;

8)法律规定或者案件需要应当由律师办理的其他工作。

三、重大专项法律服务的工作内容

1)就项目涉及的法律、法规、政策提供解释和咨询;

2)就项目的实施背景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合作方、投资方的主体资格、股权结构、资产负债结构、资金来源情况、资信情况、涉讼情况、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情况、知识产权情况等)进行法律尽职调查;

3)应委托单位要求,参加项目会议及有关谈判;

4)就项目操作过程中的事项提供法律审查,必要时对相关事实和法律文件进行调查核实;对项目实施和操作中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和隐患进行提示,并提交解决方案;

5)就项目所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合法性确认或者出具相应的工作报告、法律意见或建议;

6)对项目相关方面出具的涉及项目的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等文件,出具审查意见,提供法律咨询、提供书面法律意见或建议,以确保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利益,为(或帮助)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草拟涉及项目的有关协议及相关法律文书;

7)办理与项目有关的其他法律事务。